“阳光人才”优惠政策 北京外事学院董事会决定在2003年继续对我国西部地区部分品学兼优的特困生实行减免学费的优惠政策。 优先录取参加国家高考、在本科分数线以上的优秀学生,并免交第一学期学费的10%。 对高考分数在国家专科录取分数线以上、本科录取分数线以下之间者,免交第一学期学费的5% 。 优先录取全国中学生学科知识竞赛一、二、三等奖和参加国际竞赛项目优秀特长生。优先录取文艺、体育特长生。 另外,从2003年开始,学院董事会决定为来我院深造的2003级贫困学生特设“爱心公寓”,符合条件的2003级贫困学生将可以入住我院的“爱心公寓”,特惠收费1200元/年,设施配备与1600元/年的住宿标准相同。 | |